韓國釜山新婚夫婦失蹤案:二十一支監視器,沒有一支拍到他們出門
韓國釜山廣域市水營區光安里,海邊,一棟公寓。
這棟樓什麼都看得見。社區裡裝了二十一支監視器,電梯裡也有一支,一天二十四小時,誰進來,誰出去,幾點幾分,全部記下來。
十五樓住著一對夫妻。丈夫全敏根(전민근),三十四歲,開了一家餐廳,每天做到凌晨才休息;妻子崔成熙(최성희),三十三歲,劇團的演員,二〇一五年十一月才結婚,半年,家裡有一隻她很寶貝的狗。
二〇一六年五月,這棟什麼都看得見的樓,漏看了一件事。
走進電梯的兩個人,沒有一個出來
五月二十七日深夜,妻子從超市回來,手裡提著袋子,走進電梯。
電梯裡的鏡頭把她記下來了,時間,和她手裡的那個袋子。
五個小時後,凌晨三點多,丈夫從餐廳回家,走進同一部電梯。
鏡頭也把他記下來了。
就這兩段。之後警察把這棟樓的二十一支監視器全部查過一遍,沒有一支拍到他們出門。進去,進去,然後沒有了。
網路上有人這樣說:他們從來沒有離開那棟公寓。警察也這樣想過,所以把那個家從頭到尾翻了一遍,什麼都沒有。
門打開的時候,袋子還在桌上
五月三十一日,丈夫的父親打電話報案,說兒子夫妻聯絡不上。警察跟家人一起上樓,開門。
屋子是整齊的。
超市買回來的東西還在食桌上,就是那天深夜她提進電梯的那一袋。狗在家裡,只有牠一個,牠自己在這個屋子裡待了幾天。車停在停車場,一直停在那裡。沒有血跡,沒有打鬥的痕跡,沒有外人闖進來的痕跡,家裡少掉的東西只有手機和皮夾。
兩個人的東西都在,兩個人不在。
警察一開始沒有動。整齊的屋子,沒有血,車在,門好好的,屋子裡沒有一樣東西看起來像出了事。一個星期過去,兩個人還是沒有消息,警察才把這件事轉成刑案,開始調監視器,開始追手機。
追到手機的時候,事情變得更不對了。
失蹤第三天傳來的訊息
人不見了,訊息沒有停。
五月二十八日,妻子沒有去劇團,公演就在眼前,她事先一句話都沒有說。
五月二十九日,劇團的同事打她的手機,接電話的是丈夫,他說妻子暫時不能來上班。同一天,丈夫的手機傳給店裡的合夥人:「我有一件非解決不可的事,大概一到兩個月不能來。」
五月三十日,妻子的手機傳給劇團代表:「我現在的狀態大概沒辦法演出。像上次那樣出了事,又住院了。這一陣子應該接不了任何聯絡。對不起。」
兩則訊息,傳給兩個不同的人,底下說的是同一件事:有一陣子聯絡不上,別多想。收到訊息的人一開始都這樣想:他們家有什麼事,出去一陣子,不用大驚小怪。可是劇團的人越想越不對,她不是會臨時放掉公演的人,那幾行字的口氣也不像她。妻子的家人和劇團的人一次一次打她的手機,一次都沒有接通她本人,接起來的每一次都是丈夫。五月三十一日,劇團的人再打,這次打的是丈夫的手機,丈夫接了,說妻子住院了,接不了電話,也不能演出,然後把電話掛掉。
之後警察去問,沒有任何一家醫院有她的紀錄,沒有看診,沒有住院。
六月二日,丈夫的父親收到兒子傳來的兩個字:「沒事。」
同一天,兩支手機各自發出了最後一次訊號,一支是在上午九點左右,釜山機張郡機張邑的一個公車站,另一支是在晚上十點左右,首爾天湖洞,兩個地方相距三百多公里。
之後兩支手機再也沒有發出過任何訊號。沒有通話,沒有出入境紀錄,沒有刷卡,沒有提款,沒有任何一家醫院見過他們,三年過去,沒有一個人親眼見過他們。打字的是誰,接電話的是誰,只有那幾行字自己知道。
婚禮那天,保鑣在防一個人
這對夫妻還沒結婚的時候,就有人不希望這場婚禮辦成。
妻子的朋友後來說,她在婚前接到過電話,打電話的是一個女人,丈夫從高中就認識的舊情人,兩個人分分合合很多年,那時候她人已經在挪威。她是他第一個喜歡的人,很多年以後,她會是警察名單上劃不掉的那個名字。警察後來查到,丈夫要結婚的消息傳到她那裡,電話就開始打過來,簡訊也是,打給他,也打給她,婚期越近,話越重,有些話是衝著性命來的。妻子的朋友記得那些話:「你們結婚我絕對不能容忍。你們要是結婚,我會把一切都掀了,絕不會放過你們。」
朋友記得,妻子為了躲那些電話改了名字,換了電話號碼,電話還是找得到她。
朋友也記得婚禮那天,會場站著保鑣,是丈夫請來的,防的就是那個女人。
用現在的話講,那是一個恐怖情人。警察查到,婚後丈夫和她還有聯絡。
然後是警察查到的那幾件事。這對夫妻失蹤前兩個星期,那個女人從挪威回到韓國,沒有告訴家人,沒有告訴朋友,住汽車旅館和汗蒸幕(韓國人過夜用的三溫暖),不刷卡,只用現金,整整兩個星期在這個國家裡沒有留下一筆紀錄。夫妻失蹤後一個星期,她出境,比原本的機票早了兩個星期。
也許那兩個星期她就在這座城市裡,也許她見過他們,也許沒有。警察發了書面質問,問她回國那段時間做了什麼,回來的答案含糊,前後對不上,警察請她回國說明,她沒有來。警察的網往她那邊收緊的時候,她在挪威請了律師,然後人就不見了。
一百種可能,剩下的那一種
二〇一七年三月,警察向國際刑警申請紅色通緝。八月,她在挪威被捕。
負責這個案子的刑警後來這樣說:「各種可能性我們都查過了。一百種裡面,九十九種全部確認過了,剩下的只有她一個人。」
二〇一八年十二月,挪威法院裁定,把她和這對夫妻的失蹤連在一起的直接證據不夠。
引渡駁回。
她獲釋。
她說她從來沒有和那個男人交往過,她說她對這件事一無所知,她說受威脅的人是她。她還住在挪威。
二〇一九年三月,失蹤兩年十個月後,警察轉為公開偵查,把兩個人的照片印在協尋傳單上發到街上。妻子的照片早就公開了,丈夫的照片直到這一年才印上去,他的父母一直相信兒子會自己回來,不願意讓他的臉出現在傳單上,撐了三年才同意。傳單發出去以後,沒有一個人來說見過他們。
打字的那雙手
那幾天,有人用她的手機打了一句「又住院了」,有人用他的手機打了一句「沒事」。
十年過去,警察、法院、兩邊的家人,沒有一個人能說出打字的那雙手是誰的。
而這對夫妻現在人在哪裡,也沒有人知道。